山东规范安宁疗护服务 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减轻患者终末期症状
发布时间:2024-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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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印发《山东省安宁疗护服务规范 (试行)》,明确安宁疗护服务形式、人员配备、服务流程等内容,要求医疗机构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减轻患者终末期症状。
《规范》要求,在开展综合治疗方面,医疗机构应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供中药内服、中医外治法、食疗药膳、针灸推拿等服务,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减轻患者疼痛、便秘、失眠等终末期症状。
根据《规范》,医疗机构可根据实际,适当配备心理咨询(治疗)师、营养师、药师、中医师、康复治疗师、护理员、后勤保障服务及志愿者等协助参与安宁疗护服务。医生负责具体安宁疗护方案实施,包括药物治疗和非药物治疗手段、中医药适宜技术的选择和应用,及症状缓解措施的执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