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机制日趋完善 产业长远发展及其国际化将迎利好
发布时间:2024-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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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迎来新举措。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2024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推进计划》,其中提出推进《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条例》立法进程,同时还要求开展中医药传统知识项目收集整理和中医药传统知识申报项目筛选评价。加快制定《国家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数据库入库及代表性名录发布暂行办法》。
我国中医药法治建设正在不断推进,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等方面日益强化。对此,多位业内人士表示,随着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等具体措施的不断完善,我国中医药自身的竞争力、产业的长远发展及其国际化也将迎来利好,从而推动中医药高质量发展。
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措施不断完善
近日,中医药法治发展国际学术研讨会暨全国中医药法治研究联盟成立大会在武汉举行。与会专家学者围绕我国中医药法治建设、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做了深入的探讨。
在上述会议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研究中心主任刘剑锋教授做了题为“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的实践与制度建构”的发言。他强调要通过对中医药传统知识的保护,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服务健康中国建设。
今年初,商务部会同科技部修订发布《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规定了一些种类的中药材资源及生产技术、中药饮片炮制技术、中国珍贵濒危植物药用成分提取加工技术、中医医疗技术、中药的配方和生产技术等禁止出口或限制出口。
据刘剑锋透露,相关部门正在研究新增2个活态中医药传统知识类别“珍稀、濒危保护动植物及代用品中的中药繁育、配方及生产技术”“国家名老中医及获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一二等奖的疾病诊疗系统的医理设计及有效方药”。
刘剑锋说:“包括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等具体措施在内的我国中医药法治建设正在不断完善,这将为我国一些传统的老字号中药企业和品牌、具有治疗优势的中医医技以及中药炮制技术等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从而提升我国中医药自身的竞争力,也将有利于中医药相关产业的长远发展及其国际化。”
根据《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禁止出口的中药材资源及生产技术包括世界珍稀、濒危保护动植物中的野生中药资源及其繁育技术;濒危、珍稀药材代用品的配方和生产技术。禁止出口的中药饮片炮制技术包括毒性中药的炮制工艺和产地加工技术以及常用大宗中药的炮制工艺和产地加工技术,并分别明确了饮片品种。针麻开颅手术的关键穴位为禁止出口的中医医疗技术。
限制出口的中药材资源及生产技术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中收录的大宗品种药材的植物种子(包括种子类生药)、种苗和动物种源及其繁育技术等。限制出口的中医医疗技术包括国家名老中医及获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一、二等奖的疾病诊疗系统的医理设计及有效方药等。
多位业内人士表示,国家层面出台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措施实有必要。一些国家看到了中医药的优势,拼命收割享受其成果。必须采取措施,防止中医药原创成果被收割,这是保护中国人民大众健康的需要。
着眼中医药产业长远发展
“目录早在2008年就已经修订,今年年初的调整是适应技术发展形势变化、根据技术贸易管理工作需要,与时俱进的例行调整。”暨南大学岭南传统中药研究中心主任曹晖说,制定目录的初衷,主要是基于国家安全、资源保护以及中医药产业长远发展,许多国家都有类似的禁止或出口限制规定。
澳门中医药学会会长石崇荣表示,禁止或限制出口中药材资源或中医药技术,可以保护国家中医药宝贵资源及中医药技术知识产权,防止过度开采滥伐及防止中医药技术知识产权流失或转移影响中医技术及中药材的可持续发展。如紫杉醇是有效的抗肿瘤特色药物,紫杉醇及技术对于提升中国在抗癌药研发领域的话语权有着重要影响。
曹晖表示,总体而言,国家对中医药保护和放开并重。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中国宣布将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在全国范围内,根据《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制造业条目中仅剩“出版物印刷须由中方控股”和“禁止投资中药饮片的蒸、炒、炙、煅等炮制技术的应用及中成药保密处方产品的生产”两项。
而在自贸试验区范围内,于2022年1月1日实施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中,制造业条目已完全清零。
在法律层面,2022年年底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指出,强化审判职能,全面提升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包括明确要求加强对中医药专利、中医药商业标志、中药材资源、中医药商业秘密及国家秘密、中医药著作权及相关权利、中药品种、中医药创新主体合法权益的保护;同时还包括维护中医药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加大对侵犯中医药知识产权行为惩治力度等方面内容。
高质量推进中医药国际化
记者了解到,加强我国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工作,有利于高质量推进我国中医药国际化。
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副主席、世界针灸学会联合会副主席、加拿大安大略中医学院院长吴滨江表示,近年来,中国一些中药材价格“狂飙”,有些是国内市场的需求,有些则可能是海外财团在有目的地高价收购。因此,在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特别是国际标准话语权建设的过程中,有必要对中医药的核心技术和重要资源禁止或限制出口。
吴滨江举例说,针灸是中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医药原创财富,但在对外交流中缺少保护意识和机制。中国理应加强对中医药资源和生产(诊疗)技术及知识产权的保护,珍惜和守护这些几千年的原创知识财富。
就外界担心的禁止及限制出口会否影响中医药国际化,曹晖表示,中医药振兴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盘布局、系统谋划。中医药主流市场是中国,中国作为中医药的发源地和主要市场,应拥有中医药标准制定话语权。
石崇荣认为,平衡好保护和开放的关系,有利于中医药的可持续发展和国际化进程。横琴中医药产业作为大湾区及澳门中医药产业互动发展的重要组成区域,可找到机遇和发展方向。
2023年12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关于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的意见》,明确在金融、文化旅游、科技创新、医药健康等领域放宽市场准入。在医药健康方面,包括放宽中医药市场准入等措施。
石崇荣表示,横琴中医药产业可以通过加强与澳门及内地市场开发、提升服务质量、加强科研创新和推动文化交流等方式,借助澳门与葡语系国家的联络平台找到新的发展机遇,推动中医药产业的繁荣与国际化进程。
“在横琴深合区进行有关中医药资源的开发生产和技术创新,属于境内不受目录限制,横琴完全可以整合澳门与大湾区及内地的资源,打造高水平中医药产业平台,并借助澳门的国际化优势,推动中医药产业走出去。”曹晖说。
我国中医药法治建设正在不断推进,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等方面日益强化。对此,多位业内人士表示,随着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等具体措施的不断完善,我国中医药自身的竞争力、产业的长远发展及其国际化也将迎来利好,从而推动中医药高质量发展。
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措施不断完善
近日,中医药法治发展国际学术研讨会暨全国中医药法治研究联盟成立大会在武汉举行。与会专家学者围绕我国中医药法治建设、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做了深入的探讨。
在上述会议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研究中心主任刘剑锋教授做了题为“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的实践与制度建构”的发言。他强调要通过对中医药传统知识的保护,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服务健康中国建设。
今年初,商务部会同科技部修订发布《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规定了一些种类的中药材资源及生产技术、中药饮片炮制技术、中国珍贵濒危植物药用成分提取加工技术、中医医疗技术、中药的配方和生产技术等禁止出口或限制出口。
据刘剑锋透露,相关部门正在研究新增2个活态中医药传统知识类别“珍稀、濒危保护动植物及代用品中的中药繁育、配方及生产技术”“国家名老中医及获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一二等奖的疾病诊疗系统的医理设计及有效方药”。
刘剑锋说:“包括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等具体措施在内的我国中医药法治建设正在不断完善,这将为我国一些传统的老字号中药企业和品牌、具有治疗优势的中医医技以及中药炮制技术等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从而提升我国中医药自身的竞争力,也将有利于中医药相关产业的长远发展及其国际化。”
根据《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禁止出口的中药材资源及生产技术包括世界珍稀、濒危保护动植物中的野生中药资源及其繁育技术;濒危、珍稀药材代用品的配方和生产技术。禁止出口的中药饮片炮制技术包括毒性中药的炮制工艺和产地加工技术以及常用大宗中药的炮制工艺和产地加工技术,并分别明确了饮片品种。针麻开颅手术的关键穴位为禁止出口的中医医疗技术。
限制出口的中药材资源及生产技术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中收录的大宗品种药材的植物种子(包括种子类生药)、种苗和动物种源及其繁育技术等。限制出口的中医医疗技术包括国家名老中医及获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一、二等奖的疾病诊疗系统的医理设计及有效方药等。
多位业内人士表示,国家层面出台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措施实有必要。一些国家看到了中医药的优势,拼命收割享受其成果。必须采取措施,防止中医药原创成果被收割,这是保护中国人民大众健康的需要。
着眼中医药产业长远发展
“目录早在2008年就已经修订,今年年初的调整是适应技术发展形势变化、根据技术贸易管理工作需要,与时俱进的例行调整。”暨南大学岭南传统中药研究中心主任曹晖说,制定目录的初衷,主要是基于国家安全、资源保护以及中医药产业长远发展,许多国家都有类似的禁止或出口限制规定。
澳门中医药学会会长石崇荣表示,禁止或限制出口中药材资源或中医药技术,可以保护国家中医药宝贵资源及中医药技术知识产权,防止过度开采滥伐及防止中医药技术知识产权流失或转移影响中医技术及中药材的可持续发展。如紫杉醇是有效的抗肿瘤特色药物,紫杉醇及技术对于提升中国在抗癌药研发领域的话语权有着重要影响。
曹晖表示,总体而言,国家对中医药保护和放开并重。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中国宣布将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在全国范围内,根据《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制造业条目中仅剩“出版物印刷须由中方控股”和“禁止投资中药饮片的蒸、炒、炙、煅等炮制技术的应用及中成药保密处方产品的生产”两项。
而在自贸试验区范围内,于2022年1月1日实施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中,制造业条目已完全清零。
“这反映了我们国家进一步放开国内的中医药市场,释放拓宽中医药产业赛道的明确信号。”曹晖说。
在法律层面,2022年年底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指出,强化审判职能,全面提升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包括明确要求加强对中医药专利、中医药商业标志、中药材资源、中医药商业秘密及国家秘密、中医药著作权及相关权利、中药品种、中医药创新主体合法权益的保护;同时还包括维护中医药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加大对侵犯中医药知识产权行为惩治力度等方面内容。
高质量推进中医药国际化
记者了解到,加强我国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工作,有利于高质量推进我国中医药国际化。
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副主席、世界针灸学会联合会副主席、加拿大安大略中医学院院长吴滨江表示,近年来,中国一些中药材价格“狂飙”,有些是国内市场的需求,有些则可能是海外财团在有目的地高价收购。因此,在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特别是国际标准话语权建设的过程中,有必要对中医药的核心技术和重要资源禁止或限制出口。
吴滨江举例说,针灸是中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医药原创财富,但在对外交流中缺少保护意识和机制。中国理应加强对中医药资源和生产(诊疗)技术及知识产权的保护,珍惜和守护这些几千年的原创知识财富。
就外界担心的禁止及限制出口会否影响中医药国际化,曹晖表示,中医药振兴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盘布局、系统谋划。中医药主流市场是中国,中国作为中医药的发源地和主要市场,应拥有中医药标准制定话语权。
石崇荣认为,平衡好保护和开放的关系,有利于中医药的可持续发展和国际化进程。横琴中医药产业作为大湾区及澳门中医药产业互动发展的重要组成区域,可找到机遇和发展方向。
2023年12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关于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的意见》,明确在金融、文化旅游、科技创新、医药健康等领域放宽市场准入。在医药健康方面,包括放宽中医药市场准入等措施。
石崇荣表示,横琴中医药产业可以通过加强与澳门及内地市场开发、提升服务质量、加强科研创新和推动文化交流等方式,借助澳门与葡语系国家的联络平台找到新的发展机遇,推动中医药产业的繁荣与国际化进程。
“在横琴深合区进行有关中医药资源的开发生产和技术创新,属于境内不受目录限制,横琴完全可以整合澳门与大湾区及内地的资源,打造高水平中医药产业平台,并借助澳门的国际化优势,推动中医药产业走出去。”曹晖说。